網友在網上購買了美樂樂家具沙發和床。家具進家的時候一打開包裝,味道是否刺鼻。已經一個多月了,現在異味仍然濃烈。一直懷疑是不是甲醛或苯超標。不知哪位還存在類似情況,請教一下如何鑒定?
事情得從今年元旦開始說起。夏先生說,他在寶山有套新房。房子裝修好后,就于今年1月1日到滬太路5355號城大建材1幢二樓的“美樂樂家居”商店購買家具。在商店內,他當天便接受對方工作人員建議,通過“美樂樂”官網下單團購沙發、茶幾和電視柜。
夏先生原來與美樂樂上海寶山區體驗館簽的訂單,其中,沙發為“木韻系列”的“典藏珍品”,有“優質橡膠木框架”,“帶儲物扶手設計”,系“高檔仿絲布藝轉角沙發(左右通用)”。相應訂單上沒有明確送貨時間。夏先生說,經營者當時口頭承諾在45天內送貨。
消費者“吃勿消”,然而,接下來的送貨令夏先生“吃勿消”了。根據夏先生介紹,他與“美樂樂”間就像下圖中所說的一樣進行溝通,最后卻仍不知道什么時候能收到團購單上所說的沙發。
備用沙發“不搭調”記者現場采訪發現,已送到夏先生家里的茶幾與電視柜都為中式風格,團購訂單上的家具照片顯示,沙發為木韻系列,與茶幾和電視柜一樣,都是中式風格。合同上蓋的章為“美樂樂上海寶山區體驗館”,銷貨方為:寶山區陳美家具店。
但是,擺在夏先生家的那張備用沙發,據夏先生介紹,是原來放在美樂樂商店的展品,不但缺少抱枕等物件,其“奧斯陸系列”的“北歐風格”,與茶幾、電視柜也“不搭調”。目前的官網顯示,其團購價與木韻系列的中式風格沙發相比,要便宜300元;原價要便宜1430元。
暫未全額退貨退款,由于茶幾、電視柜與備用沙發“不搭調”,另行選購配套沙發也非常難,夏先生在6月20日向上海市消保委投訴,要求美樂樂在一周內將配套的沙發送貨上門,否則就退貨退款并支付違約金。但美樂樂方面沒有同意。但夏先生說,他向消保委投訴后,美樂樂回復他說不退貨——退也要老板同意后才能退;而給寶山區消保委的回復是:十個工作日內退,但最終還是沒退,“欺騙了寶山區消保委”。
調查中,記者以普通顧客身份撥打“美樂樂”樂樂家居網客服電話時,客服人員“小蓉”稱,上海的“美樂樂”商店均為直營店,客戶團購訂單生成后,兩三個月內會送貨上門,不會出現有貨不出或出貨不送的情況。“全國建立近300家體驗館,覆蓋30個省份200余座城市。”7月11日中午,美樂樂官網介紹,其寶山區體驗店就在夏先生購買家具的滬太路5355號的城大建材1幢二樓。
記者來到這里,三面外墻上都有著“美樂樂家居”醒目標識;通往二樓的每級樓梯上;也有“美樂樂家居”標識;樓梯間,走廊上,還有更多關于“美樂樂家居”的宣傳語:“裝修買家具,就上美樂樂”,“1站式家居購物平臺”,“貼心服務,物流/送貨/安裝一步到位,不用費時費力”……
但“美樂樂家居”寶山體驗館,玻璃大門已鎖,門內幾乎清空,然而,諸多標識與宣傳語導向的商店,玻璃大門已上鎖,店內除了一張吧臺外,就只剩下裝飾畫等少量家居用品。自稱該大樓物業的人員說,“美樂樂”兩年前就已入到這里開店,租期至今年6月底,大部分家具展示品已于近期“搬走”。
賣家違約應退貨退款,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春泉認為,消費者向同一商家購買成套家具時,缺少哪一件都不能算成套,商家不能按照圖片和說明提供商品違反電商法關于商品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規定。這時,商家如不能向消費者提供成套的家具,就構成對消費者的違約,消費者購買家具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請求對全套家具作退貨退款處理有適當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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