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書房家具的主要特點是采用木架構造的形式,形成了別具一格的形體特征,造型簡潔、單純、樸質,并強調家具形體的線條形象,在長期的形成、發展過程中,確立了以“線腳”為主要形式語言的造型手法,體現了明快、清醒的藝術風格。同時,明式家具不事雕琢,裝飾洗練,充分地利用和展示優質硬木的質地、色澤和紋理的自然美;加上工藝精巧,加工精致,使家具格外顯得雋永、古雅、純樸、大方。
明式書房家具比例的合度和諧;體現了完美的尺度與人體功學的科學性;在明式家具種的中式餐桌結構合理、巧妙的榫卯結構和加工工藝,都充分地反映了“明式”的卓越水平。所以,明明式書房家具被稱之為明清工藝美術寶庫中的明珠,是中國封建社會未期物質文化的優秀遺產。明式書房家具的造型結構十分重視與廳堂建筑相配套,線條組合給人疏朗空靈的藝術效果,與繁復奢華的清式家具相比,明式書房家具以清新素雅、簡練概括而取勝,因此在古家具市場中,一直流行著“十清不抵一明”的說法。
1、造型大方,比例適度,輪廓簡練、舒展。
2、結構科學合理,榫卯精密,堅實牢固。
3、精于選料配料,重視木材本身的自然紋理和色澤。
4、雕刻紅腳處理得當。
5、金屬飾件式樣玲瓏,色澤柔和,起到很好的裝飾作用。 關于明式家具的風格特點,王世襄先生在《明式家具的品》和《明式家具的病》兩篇文章中有把明式家具的優點和不足分析的已很全面。他把明式家具歸納為五組,共十六品。
第一組:簡練、淳樸、厚拙、凝重、雄偉、圓渾、沉穆。
第二組:濃華、文綺、妍秀。
第三組:勁挺、柔婉。
第四組:空欞、玲瓏。
第五組:典雅、清新。
明式家具沒有時間限制,不僅明代的優秀家具稱為明式家具,清代初期的家具仍保留著明式的風格特點,仍屬于明式家具。后來乃至我們今天按明代式樣仿制的也屬于明式家具。不論研究家具的還是收藏、制作古典家具的,都要讀一讀王先生的這兩篇文章。 一般是指我國明代至清代早期(約當公元15—17世紀)所生產的,以花梨木、紫檀木、紅木、鐵力木、杞梓木等為主要用材的優質硬木家具。
由于制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稱叫“明式”。它是在宋代、元代家具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并在工藝、造型、材料、結構上都有重大突破。明式家具一直被譽為我國古代家具史上的高峰,是中國家具民族形式的典范和代表。在世界家具史上也獨樹一幟,自成體系,具有顯赫的地位。具有造型淳樸、大方,結構簡練,突出木材天然紋理,不添加繁瑣裝飾,注重實用、美觀等特點。在中外享有盛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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